集团公司党组集体学习《企业国有资产法》
今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企业国有资产法》是我国国有资产领域的一部基础性法律,凝聚了30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成果,对于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石油集团是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产数量大、种类多,无论是油气勘探开发、管道建设,还是炼油化工和销售业务,都广泛涉及国有资产的监管、经营、保护和保值增值,任务重,责任大。认真贯彻实施好《企业国有资产法》,对推进集团公司依法经营管理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集团公司持续、有效、较快、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集团公司要求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一步深入学习和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抓好贯彻实施。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经理助理,股份公司管理层成员,副总师,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机关各部门、各专业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记者郭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