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规定》出台以来各企业动真碰硬
[中国石化新闻网2014-09-04]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出台以来,各企业动真碰硬,严格执行。
浙江金华石油:一站长未将底油回罐被免
8月21日,浙江金华石油将石牌加油站原站长被免职并调离岗位。
石牌站是座承包站,实行薪酬责任承包制。金华石油零管部副经理彭秋英近期发现,石牌站损耗虽在可控范围内,但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7月15日,彭秋英在200多座站的油罐车车载视频监控中找到石牌站的卸油视频,进行回放。
7月8日,一辆油罐车在石牌站卸油后,驾驶员收起卸油皮管,站长用一只桶接完车底油后却没有及时将底油回罐,而是把油桶放在一边跑去计量。这时,一名当班员工走过来,提起油桶进了房间自行处理。
“每辆油罐车底油虽然只有10~15升,但底油没有及时回罐,按金华石油小站薪酬承包合同条约规定,视作违规。”彭秋英看完视频后,立即和金华石油督察队员赶到石牌站调查。
“7月8日卸油时,为何不及时把车底油回罐而放到房间内?”
面对提问,站长解释说:“油桶不是我提的,是员工提的。”
“薪酬承包站合同规定,车底油不回罐视作违规处理。你在现场,因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金华石油督察队长说。这名站长承认了错误,恳请单位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
金华石油依照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六款规定,结合《中国石化加油站现场管理禁令》第三条规定,中止了与石牌加油站原承包人的合同,免去承包人的站长职务,对当班员工按《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解除了劳动合同。(郭树鹏)
河南油田精蜡厂:承包商管线“未焊透”被罚
“质量是底线,考核严兑现。在装置大检修中,我们宁可进度慢一些,也要把隐患排除。”8月14日,河南油田精蜡厂召开装置检修协调会,厂领导重申对检修工作的质量要求。
“本来以为有点儿质量缺陷,我们立即返工处理并提醒员工注意就行,没想到事后立刻收到处罚通知单。”某承包商负责人王经理说。
原来,为保证装置检修工作安全、高质量地进行,在8月8日检修工作还没正式开始时,精蜡厂就组织专业人员对承包商的预制构件进行全面质量检查,结果发现两家公司的预制管线焊口分别有一处“未焊透”。
精蜡厂装置检修领导小组给两家公司开出罚单,要求除返工解决问题外,还必须于8月9日前分别交2000元罚款。王经理的公司没有及时交罚款,结果收到第二张罚单——预制厂停电两天。
预制厂负责人老赵说,罚点钱是小事儿,关键是电一停,全队那么多人,两天都在那儿干候着,一点活儿不干,看着其他队伍加班加点抢进度,我们却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这次一定要把罚款落实到个人,让他们长点记性。
王经理说:“本想检修工期这么紧,甲方不会拿进度开玩笑,没想到动真格。老赵,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尽快适应甲方的管理方式,把安全、质量当头等大事来抓,谁再出问题谁就卷铺盖回家。”
茂名石化依据新规处罚13人
面对严峻的效益形势,茂名石化经过认真梳理,制定了287项增效措施,并将绩效考核作为措施落地的重要手段抓紧抓实,推动企业管理和效益双提升。该公司在考核中不讲情面,动真碰硬,1至7月共进行考核奖励251项,加大考核处罚力度,其中7月份考核扣奖95项,扣奖金额达20万元,占1至7月扣奖金额的24.5%,成为今年以来最严考核月份。1至7月,该公司效益在炼化一体化企业中继续保持第二。
茂名石化在年初完善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针对集团公司出台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加大对安全事故、环境事件处分力度的实际,修订了相应的处罚标准,加大对员工违规违纪的处理力度,形成“不敢违规违纪、不敢触碰红线”的高压态势。在7月份的绩效考核中,茂名石化在对两个分部级事故处理中,首次依据新规定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从严考核,对受警告处分的6人、记过处分的6人、记大过处分的1人各停发1至3个月奖金。
装置安稳长优运行是效益最大化的基础。茂名石化强化工艺、设备管理,加强装置运行维护,优化操作参数,提高装置运行水平,坚决杜绝非计划停工。今年以来,该公司加大专业考核力度,对事故实行零容忍,分别对9个车间和分部级安全事故和1次非计划停工进行从严考核,扣减相关单位和专业部门考核分,对事故责任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给予经济处罚、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茂名石化对14个隐患项目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集中考核,前7个月安全专业扣奖金额达18.16万元,力度空前。
此外,为激励各单位积极降本增效、优化生产运行、提升装置平衡运行水平,茂名石化制定效益贡献专项考核方案,对降本减费、利润超额、优化增效、专业和装置达标、杜绝非计划停工,以及突出贡献等6项效益贡献项目进行专项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