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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2014-06-26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置错断形


  残留形(美术编辑:赵迁)


  发现者说:
  塔里木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库车项目组副项目长能源:
  在塔里木搞地质研究,就是挑战世界级难题,永远有解不完的谜团。
  储层埋深在加深,地质认识也是由浅入深。库车前陆冲断带盐下超深层的“顶篷构造”理论,也是随着地震技术的进步、地质认识的日渐清晰,逐步诞生。
  大北3井、克深2井的突破,表明库车前陆冲断带盐下超深层仍发育有利的构造圈闭。虽然储层孔隙度、渗透率较低,但仍然具有形成大型天然气藏的地质条件。
  虽然我们已经发现了在巨厚的膏盐岩层之下存在着有利的构造和储层,但是并不明确这种特殊地质现象形成的机理。这些问题影响了下一步勘探评价工作的方向及目标。
  随着“顶篷构造”理论的提出,我们坚定了向深部地层进军的信心,科学优选了克深8、克深9、克深5等圈闭进行钻探评价,并取得成功。
  地质研究要顶得住压力、耐得住寂寞,需要采集一点积累一点。“顶篷构造”理论提出后,我们进行了大量的实验工作,包括物理模拟实验20组,数值模拟实验10组,储层定量实验上百组。这些研究内容及成果不断丰富了“顶篷构造”的内涵,并最终将这一设想实现了理论化、体系化及工业化。
  发现—认识—实践—再发现—再认识—再实践的哲学思维,贯穿于“顶篷构造”理论研究的始终。唯有大胆想象、细致研究、用于实践,才能不断突破禁区,找到地下宝藏。
  业界说: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塔里木分院副院长段书府:
  “顶篷构造”理论的诞生得益于科研人员多年来对于油气勘探孜孜不倦的追求,解放思想、挑战勘探禁区的勇气,以及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科学发展观。
  通过大北3井、克深2井的钻探,科研人员发现盐下埋深超过6000米的白垩系低孔砂岩储层内可以形成工业气藏。如何在库车前陆盆地强构造挤压环境下,将构造圈闭的发育、低孔砂岩储层的演化及天然气藏成藏过程结合在一起,形成系统化成果,成为困扰着库车科研人员的主要问题。
  塔里木油田科研人员紧抓核心问题,与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等多家单位联合攻关,提出创立“顶篷构造”理论,发现盐下超深层低孔砂岩形成机理,建立盐下层断背斜样式并明确了天然气晚期强冲注成藏模式,突破了传统砂岩勘探埋深下限,使勘探深度拓展到8000米埋深。
  “顶篷构造”是塔里木油田利用科技进步勇闯勘探禁区的成功案例。这表明,在面对超深层、非常规油气资源,应采用非常规的思维,高举科技创新大旗,紧抓核心问题,发挥多家单位科研优势,开展集成攻关、联合攻关。在研究过程中,突出一体化创新,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及技术有形化工作。“顶篷构造”理论的提出,证明即使在8000米埋深的超深层,仍可形成高产、稳产的大型天然气藏。这对于我国超深层油气勘探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原薪酬等级或者档次。
  第十一条职工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在分别确定㔰㔺㒻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2015-02-11]1月31日,位于塔里木库车山前克拉苏构造“顶篷”下的克深904井钻至7902米后顺利完钻。目前,克深9区块4口井钻井深度均突破7500米。
  2000年以前,在库车山前打一口7000米的深井,还是传奇。如今,随着地质理论不断创新、地质认识日渐清晰,挑战深度极限、比肩“珠峰”高度已成常态。尤其是克拉苏构造带揭开“顶篷”后,“深层地宫”不再神秘。
  7000米下还有气?
  秘密藏在“气包”里


  “顶篷构造”理论让克拉苏深层万亿立方米大气区初露端倪。
  库车山前是塔里木天然气勘探主战场,被称为地质界的“哥德巴赫猜想”。对于它的复杂,地质家们这样形容:深度像弹簧,高点带轱辘,圈闭捉迷藏。
  1998年,塔里木油田科研团队引进并创新了断层相关褶皱理论,成功指导了克拉2气田的重大发现。
  西气东输启动后,我国对天然气的需求愈发迫切。库车山前承载着寻找西气东输下一个气源地的重任。与此同时,塔里木油田正在加快建设一流大油气田,急切需要落实优质规模天然气资源基础。
  2000年到2006年,在库车坳陷发现克拉2、迪那2气田后的7年间,与克拉2处于同一排构造带、同样勘探目的层的四大圈闭,全军覆没——博孜1井被迫完井,克拉4井工程报废,西秋1井无奈停钻……库车坳陷勘探从此跌入谷底。
  经过一次次失利后,勘探工作者不禁自问:是地质理论“误导”了,还是主攻方向偏了?难道真的如常规地质理论所说,7000米地下没气吗?还有下一个克拉2吗?
  在对克拉2的地震攻关中,在整个克拉苏构造带近百条地震测线中,仅有一条较为清楚地展示了克拉苏大断裂下盘存在构造的影子。
  也就是这个影子,从2005年开始,让地质研究人员将勘探重心重新锁定在克拉苏构造带,瞄准盐下深层,明确了克拉2下找克拉2的勘探思路,寻找整装、规模天然气田。
  2007年,大北3井开钻。这口井原设计井深6550米。在两次加深后,不但未达到目的层,还发生卡钻。
  在历经3次加深后,仍然没有油气显示,但现场地质人员在录井图上发现了一个“气包”。于是,他们把这个真假难辨、若隐若现的油气信息交到了上级领导面前。
  决定大北3井命运的关键就是认清这个“气包”。科研人员反复辨析、倾听这个“气包”:它到底是来自地宫深处天然气的微弱心跳,还是别的什么?
  几天后,塔里木油田决策层做出对大北3井进行侧钻的历史性决策——向从未达到过的7000米井深挺进!最终在7091米处,到达目的层,发现高产工业气流。
  大北3井的成功,推翻了库车山前7000米以下无油气的论断。塔里木迎来天然气勘探的又一个春天。
  构造假象如何辨?
  解放思想找规律
  地层深处的盐膏层在高温高压环境下好似一块橡皮糖,具有极强的蠕变特性。克拉苏深层盐膏层最厚的地方达4000多米。
  也就是这种巨厚的揉皱变形强烈的盐膏层,对地震能量具有极强的吸收和屏蔽作用,使地震资料品质变差,成像精度降低,也模糊了地质家的眼睛,看不清地下油气分布规律。
  通过对克拉2之后的失利探井进行分析后发现,有2/3是由于地震资料不清晰导致构造“打跑”“打偏”“打无”。
  从克拉2气田到克深2气藏的发现,地理上只是山上山下之分,地质上只是断层上下盘之别,南北相距仅5公里,中间仅相隔一个断片,但克深2气藏的发现比克拉2姗姗来迟10年。
  这10年,对于塔里木油气勘探者来说不是空档期,正是他们大打物探攻坚战的10年。
  从“宽线+大组合”到大面积连片山地三维采集,并用宽方位、高覆盖、高密度采集方案取代窄方位、较低覆盖、低密度采集方法,提高了地震原始资料的信噪比,解决了盐下深层成像质量差、偏移归位不准的“高点带弹簧,圈闭带轱辘”构造假象问题。
  按照常规理论,埋深越深、储层压得越实,孔隙度越小。可从克拉苏构造带白垩系孔隙度与埋深关系曲线显示:从2000米到5000米,孔隙度从20%到7%,递减规律是一条直线,却在6000米左右出现了拐点。
  克拉苏宝藏在哪里?
  揭开“顶篷”牵“气龙”
  2002年至2007年,地质界有种观点认为,根据砂岩埋藏压实理论,库车前陆冲断带白垩系砂岩储层超过6000米埋深后,孔隙度要普遍低于3%。这种储层没有工业开发价值,因此将6000米定义为储层“死亡线”。而塔里木地质人员坚持认为,在形如“屋脊”的“顶篷构造”支撑下,“顶篷”中盐膏层的减压作用减弱,从而使埋深与孔隙度的变化违背常规出现拐点,“顶篷”下的“房子”内形成大量构造圈闭。可以说,“顶篷”之下波澜壮阔,别有洞天。
  “顶篷构造”地质理论成为解开克拉苏构造带“地宫密码”的金钥匙。科研人员据此理论科学预测8000米以下仍有优质储层,使勘探范围向深层伸展3000米至4000米,打破了“6000米埋深是储层死亡线”的传统认识。
  2013年12月,克深9井首次在超过7500米地下获得日产百万立方米高产气流,再次验证了“顶篷构造”这一石破天惊的预测,也彻底扭转了早期浅层克拉2“独生子”的勘探局面。
  浅层发现克拉2,深层找到克深2。从克拉2到克深2、再到克深9,纵向上深度从4000米加深到8000米,接近“珠峰海拔”,解放了一大批圈闭。横向上成排成带,东延西展,北扩南展,发现了东西长248公里、南北宽15公里至30公里的富气区带。
  在“顶篷构造”理论指导下,陆续诞生了7个埋深超过6000米、储量超过千亿立方米的气藏,新增天然气地质储量近7000亿立方米,克拉苏深层万亿立方米大气区初露端倪。这让西气东输的“底气”更足,为新疆推进“一带一路”战略提供了资源基础。
  地质理论持续创新勘探方能持续突破
  当前,国际油价低位形势和可采储量低品位的现实,对上游业务形成巨大双重压力。因此,发现新的优质储量,有效实现低成本发展,是破解困局的热切期盼。纵观我国油气勘探开发历程,每次重大发现,都离不开地质理论认识的突破。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在陆相生油地质理论的指导下,我国相继发现了大庆、胜利、辽河、大港、华北等大型油气田,一举摘掉“贫油国”的帽子。特别是大庆油田,年产原油5000万吨以上长达27年,有力地支撑了石油工业的稳定和发展。
  在天然气勘探基础理论方面,从早期的油型气“一元论”发展为油型气、煤成气、无机成因的“多元论”,促使克拉2、苏里格等多个大气田先后涌现,使我国迈入世界重要的天然气产气大国行列。
  进入新世纪,我国油气地质理论研究成果丰硕。富油气凹陷“满凹含油”等新认识,为松辽、渤海湾等实施整体三位部署和精细勘探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海相碳酸盐岩研究的深入,推动了塔里木油田塔中、塔北深层,以及西南油气田安岳气田磨溪区块龙王庙组特大气藏等的发现;非常规储层系统连续型油气聚集等理论的成熟,为我国向非常规时代转型奠定了良好基础……
  成绩斐然,责任不减。当前,我国陆上各油田开发程度越来越高,新增油气资源品位越来越差,再加上作业成本不断攀升,给石油工业的发展带来巨大挑战。面对新形势,只有不断加快找油找气节奏,不断寻找更多优质大型油气田,才能满足社会发展与日俱增的能源需求,才能在资源层面推动上中下游整体低成本发展。这就需要油气理论认识这盏“引航灯”擦得更亮、照得更远。
  本期开始,中国石油报《勘探·开发》版陆续推出《勘探新发现案例解析》系列专题报道,重点介绍催生勘探大发现的地质理论及其创新过程。敬请关注。
  《勘探新发现案例解析》第一期重点介绍塔里木油田“顶篷构造”理论。2014年,塔里木油田新增油气三级储量创油气勘探25年新高。其中,塔里木盆地克拉苏天然气勘探项目荣获集团公司油气勘探重大发现成果特等奖。这一发现的取得,主要得益于“顶篷构造”理论的诞生。“顶篷构造”理论打破了“塔里木盆地6000米埋深是储层死亡线”的传统认识,让油气勘探目标层迈向更深。
  ——中国石油报报编辑部
  何为“顶篷构造”理论?
  在南天山挤压作用下,巨厚盐膏层导致构造分层收缩变形,盐上刚性地层发生褶皱冲断并大幅抬升,形成类似“顶篷”状构造。其下的低应力可容空间导致盐岩流动聚集加厚,从而控制了盐下冲断带的形成、演化与油气聚集。
  “顶篷”结构六种组合样式


  拱形


  球形


  对称错断形


  单向错断形


  叠置错断形


  残留形(美术编辑:赵迁)


  发现者说:
  塔里木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库车项目组副项目长能源:
  在塔里木搞地质研究,就是挑战世界级难题,永远有解不完的谜团。
  储层埋深在加深,地质认识也是由浅入深。库车前陆冲断带盐下超深层的“顶篷构造”理论,也是随着地震技术的进步、地质认识的日渐清晰,逐步诞生。
  大北3井、克深2井的突破,表明库车前陆冲断带盐下超深层仍发育有利的构造圈闭。虽然储层孔隙度、渗透率较低,但仍然具有形成大型天然气藏的地质条件。
  虽然我们已经发现了在巨厚的膏盐岩层之下存在着有利的构造和储层,但是并不明确这种特殊地质现象形成的机理。这些问题影响了下一步勘探评价工作的方向及目标。
  随着“顶篷构造”理论的提出,我们坚定了向深部地层进军的信心,科学优选了克深8、克深9、克深5等圈闭进行钻探评价,并取得成功。
  地质研究要顶得住压力、耐得住寂寞,需要采集一点积累一点。“顶篷构造”理论提出后,我们进行了大量的实验工作,包括物理模拟实验20组,数值模拟实验10组,储层定量实验上百组。这些研究内容及成果不断丰富了“顶篷构造”的内涵,并最终将这一设想实现了理论化、体系化及工业化。
  发现—认识—实践—再发现—再认识—再实践的哲学思维,贯穿于“顶篷构造”理论研究的始终。唯有大胆想象、细致研究、用于实践,才能不断突破禁区,找到地下宝藏。
  业界说: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塔里木分院副院长段书府:
  “顶篷构造”理论的诞生得益于科研人员多年来对于油气勘探孜孜不倦的追求,解放思想、挑战勘探禁区的勇气,以及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科学发展观。
  通过大北3井、克深2井的钻探,科研人员发现盐下埋深超过6000米的白垩系低孔砂岩储层内可以形成工业气藏。如何在库车前陆盆地强构造挤压环境下,将构造圈闭的发育、低孔砂岩储层的演化及天然气藏成藏过程结合在一起,形成系统化成果,成为困扰着库车科研人员的主要问题。
  塔里木油田科研人员紧抓核心问题,与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等多家单位联合攻关,提出创立“顶篷构造”理论,发现盐下超深层低孔砂岩形成机理,建立盐下层断背斜样式并明确了天然气晚期强冲注成藏模式,突破了传统砂岩勘探埋深下限,使勘探深度拓展到8000米埋深。
  “顶篷构造”是塔里木油田利用科技进步勇闯勘探禁区的成功案例。这表明,在面对超深层、非常规油气资源,应采用非常规的思维,高举科技创新大旗,紧抓核心问题,发挥多家单位科研优势,开展集成攻关、联合攻关。在研究过程中,突出一体化创新,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及技术有形化工作。“顶篷构造”理论的提出,证明即使在8000米埋深的超深层,仍可形成高产、稳产的大型天然气藏。这对于我国超深层油气勘探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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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丢失重要文件、档案或者其他资料的;
  (四)未经授权,在各类媒体上披露影响企业利益和信誉的信息的;
  (五)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以及信息安全有关规定的。
  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密的,给予留用察看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四章处分权限和程序
  第四十九条给予违纪违规职工处分,除本规定有特别规定的以外,由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和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十条对违纪违规职工的调查处理,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按照管理权限,对需要调查处理的问题,经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进行初步核实;
  (二)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违规事实,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报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立案;
  (三)对违纪违规事实做进一步调查,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听取被调查人陈述和申辩,征求所在单位或者部门意见,形成案件调查报告,经领导批准后移送审理;
  (四)经审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呈报监察部门和单位领导集体研究,作出给予处分、其他处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五)将处分或者其他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有关单位、部门和受处分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六)涉及受处分人职务(职级)、岗位、薪酬等变更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七)有关部门将处分决定及有关材料归入受处分人档案;
  (八)案件办结后,按照规定立卷归档。
  第五十一条受处分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部门申请复审,监察部门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自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处分决定的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直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可依照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依法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驻国(境)外单位,可参照本规定,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的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制度,并报上级单位备案。
  劳务派遣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处理,或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第五十三条对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事件,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参与调查,并依照本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监察局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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