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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加强海洋石油开采的溢油危机预防管理

2010-06-07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融资改造等一揽子服务,最后从节能效益中分成。”北京华仪乐业节能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杨乐钧介绍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日前也表示,我国北方地区现有建筑要进行计量改造的市场容量非常巨大,预计超过2000亿元,但这并不意味着老百姓要掏2000亿元钱。“从机制上,我们推行能源服务公示模式,也就是说,一个小区要进行计量的改造,就请一家节能公司来,由节能公司提供改造费用、技术和装备。改造好以后,在一定的年限内,比如10年内,节能的效益及节省下来的供暖费用,部分返还给这个节能公司。这样用户只花很少的钱或者是不花钱就能够达到节能的效果。”
    鼓励节能汽车研发
    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在第三章增设了交通运输节能的内容,规定:国家鼓励开发、生产、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摩托车、铁路机车车辆、船舶和其他交通运输工具;鼓励开发和推广应用交通运输工具使用的清洁燃料、石油替代燃料。
    作为我国能耗大户的汽车行业,新节能法刚一实施,即在汽车厂家、专家中引起较大反响。
    作为较早开始研究混合动力车的企业,长安汽车负责混合动力的企业负责人对新节能法的实施表示欢迎,他认为新修订的规定将对汽车厂家研发节能环保型汽车提供支持引导。“尤其是新节能法增加激励措施一章,明确国家实行财政、税收、价格、信贷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促进企业节能和产业升级。”
    专家介绍,汽车节能环保可从两方面进行。一是生产制造过程尽量节能减排,二是汽车设计上追求低污染、低能耗。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赵航表示,新节能法实施后,开发、生产节能环保型汽车将成为必然趋势,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企业中远期规划,改善污染和能耗问题。
    事实上,在近年的国际大型车展上,节能环保的混合动力车已成为一大亮点。国内的汽车厂家如长安、吉利等也先后公布了自己的混合动力车计划。
    去年10月底,国家发改委出台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这是我国有关新能源的第一部政策。新节能法对节能环保型汽车的规定,让众多汽车厂家对国家进一步细化激励政策盼望热切:比如,对何种情况提供税收或信贷上的支持?在针对汽车节能环保的研发上,能否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一些产业化的课题,如量产销售的车型研发,如何予以支持?尤其是在混合动力车型售价远远高出普通汽油车的情况下,这一需求更为迫切。另一方面,希望国家对消费者加大新能源车型宣传力度,适当减少此类车型的相关税费等,减少消费压力,带动企业销售。
    规范能效标识促产品省电
    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今年1月25日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本次目录的发布,表明能效标识产品实施领域的扩展:以电动机为切入点,开拓了能效标识制度在工业领域的实施;以自镇流荧光灯和高压钠灯为起点,开拓了能效标识制度对照明设备的实施。此前,我国实施能效标识的产品为房间空调器、家用冰箱、家用洗衣机及单元式空调四项。
    “未来10年,将在40类主要耗能产品领域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十一五’末完成20类产品的目录实施。”国家认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能效标识制度是我国近年来强制实施的一项重要节能管理措施,2005年3月1日正式实施。能效标识是指附在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物上的一种信息标签,用于表示用能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能源消耗量等指标,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信息。能效标识将产品划分为不同的能源效率水平,划分依据为相对应产品的国家能效标准。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明确提出,国家对家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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