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油的对外合作之路(图)
[中国海洋石油报2013-07-18]

中国海油对外合作合同签署数量示意图

中国海油外方合作伙伴数目
从上世纪50年代末到70年代末,海油人经历了艰苦卓绝的探索,奋斗过、付出过。
没有对外交流,在封闭的环境下摸索,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当世界海洋石油工业已经按照全球资源优化配置、跨国生产经营的大合作模式迅猛发展时,中国海上打出来的油只占当时全国原油总产量的百分之零点几。
一定要走出去,面对这张等待书写的白纸,借力、引智,中国海洋石油人开始了艰难探索。
“走出去”不但必要,而且迫切
在总公司成立前,中国人已经将对外开放的目光瞄向了日新月异的世界海洋石油业。1978年3月26日,中共中央作出了海洋石油率先对外开放的决策,随后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让海洋石油对外开放的步伐提速。
此前,石油工业部曾提出与外国石油公司开展合作,但意识形态和历史现实让双方很难一拍即合。
走出去看一看,不但必要,而且紧迫。
海油人迈出去的第一步,是在文革尚未结束的1972年。这一年,燃化部副部长唐克带着海洋石油勘探局副局长钟一鸣等人访问法国和加拿大,考察石油石化装备与技术。
随后,中国石油人走出国门的脚步频次加快。
继1975年出访挪威后,1978年年初,中国石油行业代表团又来到了美国。代表团回国后,专门进行了一场汇报。十余位中央领导和国家计委、经贸委、国防工办、石油部的负责人悉数在座,海洋石油受到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1979年和1980年,康世恩带领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和石油部代表团两度出访。在短短几年间,中国十多个代表团先后到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中东产油国取经。
崭新的石油地质理论、先进的技术装备、全自动的生产控制系统、五星级宾馆般的海上平台生活区、“大海不是垃圾箱”的环保理念在代表团成员的脑海里掀起了一场风暴,将原本的条条框框冲刷殆尽。
在中国石油人走出去的同时,嗅觉敏锐的外国石油公司已经闻到了东方古国刮起的新风。他们随风而动,或受邀而来,或不请自来,瞬间涌入了北京城,指定外国人入住的北京饭店甚至一度“爆满”。
让合作者放心地打开钱包
外国石油公司虽然人来了,可并没有急着把口袋里的钱掏出来。意识形态的鸿沟和法律法规的缺失让他们不确信能得到应得的权益。
让熟稔市场经济概念的外国石油公司放心地打开钱包,广泛参考国外的先进经验,制订并逐步完善法律法规成为头等大事。
石油部与23家外国公司进行了意向性商务洽谈,还特别邀请了外国公司专家、学者来华进行咨询,了解资源国对外合作的政策、法规、合同模式。
最后结合前人经验和中国国情,制定出海上石油对外合作的分阶段风险合同模式,这既能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又能让中国海洋石油的勘探开发能力在对外合作中迅速提升。
要保证买卖双方都不吃亏,合同固然重要,更能让人心里踏实的是有法可依。
1979年,康世恩组织一批法律专家和石油专家,收集了40多个国家的有关石油法规的文献资料,在3年间进行11次修改,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并于1982年1月30日正式由国务院颁布。
这是中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的基本法,是中国石油业的第一部国家立法,也是共和国第一次为一个行业的发展单独颁布的一部法律。
之后,国家又相继出台配套法律文件,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国家把海洋石油对外专营权授予了中国海油。1982年2月15日,中国海油成立。
北京东长安街31号楼门口的招牌挂上不到24小时,对外招标的电波已经扩散到了全球各地。海上石油对外合作第一轮招标开始。
对外合作的高潮由此掀起。
11个国家的40多家石油公司来到北京投标,其中不乏埃索、德士古、雪佛龙、阿莫科、BP、道达尔、日本石油公司等名角。两年的谈判过后,9个国家的28家公司在19个区块中标。
从第二轮招标到1997年底,中国海油与外国石油公司签订了68个石油合同和协议。而自1980年首签石油合同至今,中国共开放海域36万平方公里,中国海油先后与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78家国际石油公司签署了200个石油合同。
在中国海,中外合作开发的油气田已经超过20个,借用外方的技术、资金和经验,一大批油气田得到开发。在这些国际石油公司的参与下,中国渤海、南海东西部和东海累计探明油气地质储量达40余亿吨,生产油气6亿多吨。
学习、赶超才是真爱国
当一大批西装革履的“日本人”、“洋人”出现在中国海岸线上特别是出现在塘沽的时候,还没有从屈辱中完全走出来的国人情感上难以接受。“卖国贼”的骂声不绝于耳,一系列质疑让海洋石油人承载着前所未有的重压。
终于,在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下,余秋里和康世恩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将为什么要对外合作、是谁批准的、前期有哪些得失等问题一是一、二是二地解释一清。
自此流言和质疑不攻自破,一扫而清。
既然问题涉及意识形态,对抗和冲突就绝不局限于外部。在海洋石油内部,一些海洋石油人也不愿意受“洋人”的“窝囊气”。
按合同规定,勘探阶段外方当作业者,在现场他们“说了算”。国内的队伍通过承包作业赚取外汇、学习技术和管理,但必须按照规范参与招投标。
当“土得掉渣”的石油工人遇到动辄“不符合国际规范”、“不符合作业要求”的洋人作业者后,冲突不期而至。
你让我向东,我偏要往西,你让我做饭,我偏要洗衣,不听说,不合作,最终换来的是一个又一个抗议和解雇的“备忘录”。
不承认落后不是爱国主义,只有承认落后,而又不甘心落后,才是清醒的、有作为的爱国主义。
经历头脑风暴之后,体制机制的改革全面开始,追赶和超越、学习和探索成为铭刻在中国海洋石油人身上的时代印记。
在墨西哥湾的钻井船上,出访的代表团成员与外方员工一聊就是一夜,恨不能一下就把他们头脑中的经验、知识挖出来。
在河北涿州勘探外事集训班上,缺桌子少椅子的学员没日没夜、双腿盘地认真研读。
在休斯敦,一本偶然得到的《地震地质学》让代表团如获至宝。
在日本举办的电焊大赛中,女工刘桂芝凭着不服输的倔劲儿,战胜日本男选手,一举夺魁。
在外方当作业者的海上平台,海油的年轻人把挫折和教训变成经验和收获,让外方鞠躬时弯腰的度数越来越大。
在流花油田复产过程中,知耻而后勇的海油人把承包商翘到桌子上的双脚和高傲的语气转化为自己干的魄力,攻克了世界海洋石油界的世纪难题。
通过合作开发与自营开发“两条腿走路”,在外方放弃的“贫油区块”,凭借着勘探理论和开发理念的创新,海洋石油人挖出来一个又一个“金娃娃”。
走出去,国际市场弄潮儿
1994年,中国海油与外国合作伙伴在中国海域签下第100个石油合同。也是在这一年,中国海油迈出“走出去”的第一步,在印度尼西亚的马六甲海域签订了第一个合作勘探开发海外油田的合同,用1600万美元购买了阿科公司马六甲区块32.58%的权益。
1995年3月27日,马六甲区块生产的20多万桶原油第一次销往国内,这是中国第一船销往国内的份额油。
迈出第一步之后,世界能源市场的大门向这个虚心学习、潜心钻研的“学生”敞开了。期间,有让人欣慰的收获,也有令人遗憾的放弃。这其中,以2005年竞购优尼科失利给人印象最深。
在认真分析总结以往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中国海油旗下负责上游业务的上市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称中海油)形成并牢固树立起了价值为先、科学评判、理性选择的理念,在收购目标的跟踪和筛选过程中,综合考虑资源、回报和风险三大原则,审慎选择海外收购目标,并对之进行科学分析研判。
中国海油旗下公司参与的海外并购活动越来越多,海外项目运作经验日趋丰富,视野持续得以拓展,技术研发能力、人才培养能力不断提升,装备水平、经营管理水平随之水涨船高,业务布局和投资结构持续优化,项目运作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从马六甲区块项目伊始到现在,近20年来,中国海油的海外投资涉及19个国家,海外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三分之一,跨国指数向国际一流公司逐步趋近。
2011年,中国海油提出“二次跨越”发展目标。建设国际一流能源公司,深化对外合作则是重要的内在驱动力。在“二次跨越”开局之年,公司国际化战略取得重要成就,全年共签订多个石油合同。并且,从上游到中下游,从国内到海外,从传统油气产业到非常规油气产业,对外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层面不断提升。
特别是今年2月27日,随着中海油对尼克森公司的整体收购成功,中国海油再度让世界能源界刮目相看、肃然起敬。
此次尼克森并购通过了欧盟、北美等市场经济成熟、能源市场发育完善的地区多个国家“会审”,反映了以中国海油为代表的中国企业管理的规范、国际化发展的成熟。
“中国海油是中国最具国际化、最有能力和最有希望引领中国国有企业迈向世界、共赢发展的企业。”难怪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博士在与中国海油接触后,会有这样的评价。
有人说,通过学习和赶超,中国海油已经完全具备了自营勘探开发的能力,“两条腿走路”可以休矣。
可在全球一体化的宏大命题之下,交流与合作已经成为每个企业生存发展、做大做强不可或缺的必要一环。
以中国海油为例,常规油气田的勘探开发已经攻克,但深水油气、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仍然需要合作伙伴支持,海外发展更是如此。
“在推进‘二次跨越'中要继续坚持对外合作,并探索对外合作新模式。”总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王宜林提出坚持对外合作的方向,不断拓展对外合作的新领域;突出对外合作的重点,力争油气勘探开发和技术的双丰收;创新对外合作管理,促进公司的合规合法运营。
此刻,中国海油正探索对外合作的新途径、新模式,让其更加灵活,更加适用有效。
中国海油对外合作新篇章像彩云翩跹,预示新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