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副部长解答雾霾问题
[中国石化新闻网2013-01-29]持续大范围雾霾天气和空气质量下降是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原因是多方面的
近日,我国部分地区多次出现持续大范围雾霾天气和空气污染,再次引发公众对空气质量尤其是PM2.5的关注。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接受《人民日报》记者专访,解答雾霾与空气污染相关问题。
吴晓青认为,持续大范围雾霾天气和空气质量下降是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原因有多方面:
一是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巨大。2010年,我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都超过2200万吨,位居世界第一,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1446.1万吨,均远超出环境承载能力。冬季取暖北方大部分地区燃煤量大幅增加,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急剧上升。
二是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受大气环流及大气化学的双重作用,城市间大气污染相互影响明显,相邻城市间污染传输影响极为突出。
三是机动车污染问题更加突出。2012年,我国汽车保有量超过1亿辆,汽车尾气排放成为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大中城市空气污染开始呈现煤烟型和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的特点。
四是不利气象条件造成污染物持续累积。
研究表明,PM2.5来源十分复杂,既有燃煤、机动车、扬尘直接排放的细颗粒物,也有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经过复杂的化学反应转化生成的二次细颗粒。可以说,PM2.5污染是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呈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特征的最具代表性的问题。
解决PM2.5污染问题,必须彻底转变传统的大气污染治理思路,转变生产方式,改变生活方式,改善生态环境,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多污染源综合管理,开展区域联防联控,概括起来就是“协同、综合、联动”。
为此,《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八大减排工程,共计1.3万个减排项目,将大力削减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量。希望各地尽早安排资金,将减排工程项目落到实处。
吴晓青说,灰霾问题是工业化过程中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难题。要认真研究、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加强环保立法,完善法律制度是解决包括雾霾在内的大气污染的根本途径。环保部将全力推动修改《环境保护法》,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