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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来自2012年中国国际液化天然气大会的报道(图)

2012-07-05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金7.08亿元,招标项目数量比上年增长3.7%,招标金额比上年上升7.4%。为规范招投标工作,胜利油田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着力管理创新,优化管理流程,招投标管理日趋规范。根据招投标项目类型复杂、专业性强的特点,胜利油田坚持在创新中促进规范运作。我们分别召开了分公司和管理局招投标管理座谈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调整招标管理流程起点设置,使招标管理人员提前介入,增强了管理的主动性。在物资招标采购中,按照"专家采购"模式,实施评标专家聘任制,共聘任物资采购类专家415名,实现了评标专家持证上岗。与内控部门协调,调整设计项目内控节点,以年度评议方式解决了招标分散、评审标准不一的难题。

  二是加强项目规范化运作,招标项目覆盖面不断扩大、数量大幅增加。以油田重点、热点、职工群众高度关注的项目为切入点,抓实"招、投、评、定"四大环节,严把审核关。在油田保险、电厂三期建设配套、会议中心建设等项目中对评标专家实行随机抽取,提高了招标质量,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国家重大专项科研项目,把项目评议与专家论证有机结合,统一组织实施,减少重复运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对改制企业作业施工项目实行季度评议方式,解决了多年来"先干活、后评议"的问题。

  三是加强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招投标管理日趋精细。制定了油田招投标管理实用手册、油田招投标基本程序规范及示范文档,对油田2011年度内控手册、油田房屋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招标代理管理办法、油田财务稽核监管办法等8项管理制度提出修订意见,将"公平竞争、程序透明、规范采购"的理念渗透到相关制度中,促进了招投标管理标准化建设。按照一体化经营管理平台要求,促进招标管理系统与物资采购系统、基建信息系统的有效融合。管理系统完成全面改版升级。

  制度建设和执行两手都硬

  镇海炼化分公司总法律顾问熊晓洋

  按照法律事务"管理第一""事前防范"的要求,镇海炼化把法律制度建设和法律制度执行作为基础工作和主要平台,做实做好。

  一是坚持做好法律法规的识别和评审,以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合规合法性。对新增法律法规和总部规章制度,逐一获取并录入公司制度管理系统(ISO系统)的"法律法规"模块中,逐条学习对照、识别转化,并融入公司的三项制度中,使外部管理要求在镇海炼化落地生根。2011年,组织公司所有职能部门对1243项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保证公司所有业务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运行。

  二是持续完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在公司三项制度体系的建设完善中,持续完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并通过"我为制度作诊断""改善经营管理建议"等工作,不断塑造制度文化、执行力文化,使之真正成为企业合法经营、规范运转的"家规家法"。共建立法律事务管理一级业务4项,二级业务9项;流程两个、程序12个;规章制度10项。在职责划分方面,按照"横向到边"的原则,整合归并商标管理、证照管理、授权管理等职责为统一的法律事务管理,使得法律事务业务的划分更加合理、简洁。在流程程序方面,按照"纵向到底"的原则,以全流程的思路进行梳理,防止"火车进站、各管一段"可能带来的管理风险和漏洞。如新增合同跟踪程序,完善了合同管理全流程,使工作流程更加清晰、控制环节更加简约。在规章制度方面,按照"能做、不能做"的原则,根据业务需要实时修订完善了《合同管理制度》《证照管理制度》等制度。特别是借CMIS系统建设实施之机,进一步梳理完善了《合同权限指引》这个公司合同管理的总纲。

  三是持续开展法律事务管理的一体化检查。我们按照公司一体化检查标准的统一要求,建立了以合同管理为主的法律事务管理一体化检查标准,并每月对各合同业务单位进行检查,初步建立起以日常岗检为核心,以"系统策划、有效执行、严格检查、持续改进"为循环的一体化、表单化的法律事务检查模式,使检查有标准、考核有依据,确保法律事务管理要求在执行中落地。

  定位提质创新攻坚

  长岭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谢型样

  2004年,长岭炼化根据总部的统一部署,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由我兼任总法律顾问至今。回顾近8年的工作经历,我从一个没有专业经验的门外汉到一个将法律事务工作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领导者和推动者,其间充满了通过学习提升自身法律素养的乐趣,倾注了探索法律事务与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有效融合的热情,更体会了与法律人员一道运筹谋略、攻坚克难的喜悦。我有过初期感觉无从下手、局面很难打开的迷惘,有过深感法律工作游离于企业中心之外的困惑,也有过直面法律风险却似乎有心无力的郁闷。受益良多,也颇有感触。在这一过程中,我始终将"把握总部精神、做好长岭文章"作为基本理念牢牢把握和坚持,始终把"定位、提质、创新、攻坚"8个字作为贯穿工作的指导方针,认真践行。

  当好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关键是要准确定位,把握正确的企业法律工作导向。法律事务工作的准确定位,首先是工作职能的明确化。作为总法律顾问,必须为法律部门"搭好台、给足力"。长岭分公司的法律部门现在是独立的机关职能部门,设立部门正副职和两个主要业务科室,并明确规定其是法律纠纷、合同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公司事务和授权、法律风险防控等业务的牵头管理部门,实现了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设置以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三个到位"。其次是工作理念的科学化。坚持以"两个根本转变"的要求为指引,全面推进法律事务工作理念和机制的科学化。明确提出"管理重在约束,服务重在支撑"的工作理念和模式,靠制度管事,用专业服务,从过去的单纯以服务为主转变为现在的管理和服务并重,从过去的以打官司讨债为主要业务转变为现在的以法律文化建设和风险管理为核心职能。再其次是法律工作者角色准确化。过去,我们的法律人员总是不自觉地把自己看成是一个职业律师,把企业视为自己的当事人,乐于兵来将挡、出问题解决问题,疏于从管理角度思考问题防微杜渐。为此我提出,作为一名企业法律工作者,首先是"企业人"然后才是"法律人","既要善于用法律的思维审视和处理企业的问题,更要善于以企业的思维和角度研究和考量法律问题"。

  良好的平台、正确的理念和准确的角色定位激发了活力,法律工作的作用和地位有了质的飞跃。

  尽心履职倾心付出

  西南石油局总法律顾问苟莹

  感谢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提供了交流、学习的机会。2010年1月,我被任命为西南石油局、西南油气分公司专职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西南油气田的法律事务工作。两年过去了,我和同事用命于心、着力于行,拓宽了企业法制工作的服务领域,发挥了卫士斗士作用。在总法律顾问岗位上,我以与时俱进的心态接受挑战,克服自身不足,认真学习、研究问题、理清思路、尽心履职,取得了成绩,推动了工作,实现了职业领域的转身和跨越。

  两年多的企业法制工作实践让我领略了新天地新舞台,结识了一批难得的新领导、新朋友,增长了一些新知识、新才干。两年多的历练让我热爱上了这个岗位。我珍惜这两年的职业经历,珍视与法律人的交往。在这里,我深深地感谢理解我支持我的同事朋友,深深地感谢鼓励我帮助我的领导老师。同时,我还要发自内心说一句:"辗转多个岗位,历经岁月磨砺,洗却欲念铅华,学做一名专业、务实、尽职、有思想的企业法律人,加入他们行进的队列,为休戚与共的企业服务并完成自己的职业人生,是我永远的光荣!"

  干中学学中干

  北京石油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王文联

  经销售公司批准,我于2004年兼任中国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企业总法律顾问,全面主管北京石油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作为一名肩负着更多职责的企业管理者,我深知将承担起促进企业依法治理、合规经营、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责任和使命。

  企业法律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企业管理者的重视。做好企业总法律顾问工作,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有许多不足为人道的艰辛和困惑,必须具备排除万难的勇气和坚韧不拔的毅力。

  我从石油公司的最基层一步一步成长为公司管理人员,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但对法律业务是陌生的。为了弥补专业上的不足,我报考了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班,取得相应学历;坚持参加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和培训,并通过了部分科目。工作中,我更多地站在法律管理角度思考问题,参与决策,涉及专业问题虚心求教,通过"干中学,学中干",逐步积累起处理复杂、疑难法律问题的经验。在总法律顾问的岗位上,我始终恪尽职守,积极协调处理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各项法律事务,带领全体法律工作人员,上下一心、踏实进取,开创了北京石油法律工作的新局面。在销售系统内实现了"五个第一、一个唯一":第一批设立总法律顾问、第一家实现法律机构独立设置、第一家专职法律人员编制达到5人、第一家给予兼职合同管理员岗位津贴、第一家创立法律风险提示函制度和唯一全部合同均由总法律顾问审核的单位,为企业的合规运营提供了有力支撑。

  狠抓法律风险防控

  福建石油分公司党委委员兼总法律顾问王琴

  我自2009年8月起兼任福建石油分公司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本单位法律事务工作。尽管是第一次分管法律工作,自己所学的专业也不是法律,但在参与了福建石油分公司与埃克森美孚公司、沙特阿美公司长达10年的合资谈判后,我深切感受到国外石油公司对法律工作的高度重视,深切感受到法律工作对公司防范风险、保障发展的重要作用,并意识到总法律顾问工作使命的光荣与责任的重大。3年来,我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始终围绕"建体系、防风险、育队伍、夯基础、保发展"开展企业法律事务工作。

  在法律风险防控方面,我主抓了3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源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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