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中欧能源对话达成四点共识
[中新社北京2011年11月9日]中国国家能源局9日提供的消息说,当地时间8日第五次中国-欧盟能源对话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召开。此次对话双方达成的主要共识包括:
--把提高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以及能源的监管体制和管理作为未来合作重点。在可再生能源、核安全等领域,加强信息共享与经验交流,在技术标准领域开展合作,为中欧企业合作创造条件。
--加强核电安全技术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强调国际社会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确保本国核设施绝对安全,同时加强对国际安全标准的全面贯彻。
--共同加强对中欧清洁能源中心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其在清洁能源和技术领域取得积极进展。中欧清洁能源中心将促进双方在清洁能源领域共同研发。
--为落实中欧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中国国家能源局与欧盟委员会将于2012年在布鲁塞尔联合主办中欧高层能源会议,会议将促进双方在能源安全、能源科技、能源与城镇化挑战的联系,以及中欧能源发展战略与规划领域进行交流,确定未来双方务实合作的方向和重点领域。
第五次中国-欧盟能源对话由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与欧盟能源委员衮特·厄廷格共同主持。
刘铁男表示,中欧同为世界能源消费市场的重要力量,加强能源战略合作,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对于促进双方能源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愿与欧盟各国深化能源务实合作,扩大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
刘铁男介绍说,为落实中欧双方领导人会晤达成的重要共识,中国-欧盟能源对话已成功举办四届。中国与法国在核电、与德国在光伏发电、与丹麦在风电、与英国在石油勘探开发等方面开展了多项务实合作。欧洲一批世界知名跨国能源企业到中国发展,中国已成为它们最重要的市场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