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层气开发利用进入大规模实施阶段
[四川日报 2010年10月25日] 油气管道犹如一条条连接千家万户的生命线。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长达万里的油气管道,得到了无数石油人的细心呵护。
10月1日,我国第一部保护特定设施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正式实施。
10月前后,西南油气田大力宣传贯彻“保护法”。数百回油气管道法律知识宣讲巡回于城区、村镇,上万套画册、传单、标语等宣演物资散播于田间、闹市……如东风劲吹贯川渝。
贯彻“保护法”,保护“生命线”,西南油气田的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由此翻开崭新的一页。
60年 迎来“中国石油第一法”
从条例到法律,21年,我国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与飞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再度完美接轨。
早于1989年3月12日,国务院签署我国关于油气管道保护的第一个行政法规,即《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2001年8月2日,国务院又签署了修订过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今年6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当日,国家领导人签署了第30号令予以发布。
业界人士评价:“在我国立法实践中,国家对某一特定设施的保护指定专门的法律甚为鲜见。”足见全国人大、国务院对保护油气资源和管道运输安全的深刻认识和高度重视。
能源安全,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和千家万户生产生活。
立法保护,意义重大,意味深远。
保护油气管道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是保证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能源安全,也是保民生、保和谐、保稳定。
保护油气管道不仅意味着承担我国石油70%、天然气99%输送任务的“油气动脉”会得到更好保护,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与时俱进、科学性和完备性的充分展现。
这就是新中国油气工业发展60年第一部专属本行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立法之路 留下鲜明的川渝印记
天然气年产量占全国总产量近40%的西南油气田,作为立法的“实验田”和下一步普法主战场之一,积数十年管道保护工作实践经验和成效,推动了这部“中国石油第一法”的试行与诞生。
西南油气田,勘探开发已半个多世纪,是我国重要天然气产销基地,首个以天然气生产为主的千万吨级大油气田。
在其地理版图上,“三横——三纵——三环”的天然气输气管网布局内,17000余公里输气管道横纵交错,气贯川、渝、云、贵、湘、鄂五省一市。
西南油气田公司介绍,每年,该公司都有百亿立方米天然气输往近千家大中型工业用户和800多万户居民家庭。一次能源消费比例占川渝地区14%,与地方经济的关联度达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