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苏丹将石油产量的30%分给苏丹
201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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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国家商务部网2011年7月18日]据《苏丹视点报》7月17日报道,南苏丹代理石油部长登格.加朗(DengGarang)宣布,南苏丹将把石油产量的20%~30%分给苏丹,同时要降低在喀土穆的石油炼化价格,《2005全面和平协议》中的石油收入分配方法将不再执行。
登格还表示,与苏丹在石油方面的合作十分必要,除非苏丹拒绝,南苏丹不会停止使用苏丹的石油运输管道。同时,他期待即将在亚的斯亚贝巴召开的两国磋商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