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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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2018-11-21]近日,第一个正式的中央企业合规政策指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简称《指引》)由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实施,标志着合规管理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在中央企业全面推开。集团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指引》各项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合规管理工作,加快构建大合规管理格局。《指引》共六章三十一条,从总体要求、职责、重点、运行和保障等方面对央企建立合规体系提出了具体指导。《指引》明确了“大合规”理念,要求中央企业按照全面覆盖的原则,将合规管理工作覆盖各级机构、全体员工和经营管理各领域、全流程;建立合规委员会组织领导、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综合协调、业务部门直接负责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合规防控要求,特别强调要强化海外投资经营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合规制度、风险识别应对、合规审查、违规问责以及合规管理评估等制度机制;强化合规考核评价、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合规培训、文化建设以及报告制度等保障机制。
集团公司自2014年开始安排部署合规管理,2016年被国资委选为央企合规管理试点单位,通过几年的实施推进,确立了合规管理的战略定位和合规高于经济利益的价值导向,初步建立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组织架构和预防为主惩防并举的制度机制,逐步强化了管业务必须管合规的合规管理责任,全员合规意识普遍增强,合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集团公司参与了《指引》的制定工作,为中央企业推进合规管理贡献了自身实践总结。
下一步,集团公司将把落实《指引》要求与贯彻公司新修订的《合规管理办法》和《诚信合规手册》相结合,从完善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管理架构、强化合规风险预防控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合规管理制度规范、持续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和合规专职队伍建设五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合规管理工作。
其中,重点要做到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合规”的原则,落实好业务部门的主体责任,发挥好法律部门组织推动大合规的综合管理职能,以及内控、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建立起法律、业务、监督部门联系制度和协作机制,定期沟通情况、共享信息,形成管理合力。
特别要立足事先防范和过程控制,形成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各业务环节和管理层级的合规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合规风险分析评估和警示制度、合规培训制度、合规论证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建设,强化合规评价和考核,引导企业和员工守法合规。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各领域具体合规规范的制定和宣贯落实,抓好公司主要经营领域涉及的重点法律规范的梳理,加快研究制定反商业贿赂、反垄断等合规专项制度。利用各种平台和媒介,结合法治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合规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合规意识和合规知识的教育培训。按照合规管理职责定位,根据需要配备合规管理人员,努力建设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合规管理专业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