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为化工企业划安全检查重点
[中国石化新闻网2015-12-28]国家安监总局日前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目录》适用于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安全督察及企业开展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
《目录》规定的检查重点内容共40条,涵盖人员和资质管理、工艺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其中,人员和资质管理方面主要有: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企业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的。选用不符合资质的承包商或未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将火种带入易燃易爆场所或存在脱岗、睡岗、酒后上岗行为的。
安全管理方面主要有: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或未严格执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周边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未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或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的。危险化学品厂际输送管道存在违章占压、安全距离不足和违规交叉穿越问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