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观察2015-02-05]
陆如泉等
中国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吹响了中国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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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央企改革再思考

2015-02-06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石油观察2015-02-05]
  陆如泉等
  中国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吹响了中国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新任务。
  石油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产业,石油央企是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国有骨干企业,其改革属于国家石油天然气产业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以来,有关石油央企改革的文章和研讨可谓铺天盖地,但究竟如何改,改革线路图如何设计,无论是政府部门、业界还是社会上争议都非常大,甚至难以调和。作为石油央企的工作人员,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石油央企的改革谈谈自己的看法,算是一家之言。
  一、央企改革首先要避开四大误区或问题
  目前,石油行业内外部在对待改革的问题上呈现截然不同的态度。石油行业内部一边以积极推进的姿态在局部进行改革试点,一边翘首观望,等待国家有关部门对油气行业和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指导意见的出台。
  与此同时,在石油行业外部,石油央企则常常处于各类媒体呼吁的“破除垄断”的风口浪尖之上,一些专家学者和社会媒体对石油行业改革呈现狂热、急躁、混乱、一边倒的倾向,舆论导向明显偏激,似乎改革的目的就是一定要打破“三桶油”的垄断地位,将其分拆。
  笔者以为,石油央企要全面深化改革,解放思想是必须的,但统一认识也是必要的,思想无限开放对于改革来说将是一种灾难。以下四点是在央企改革中必须予以避免的。
  1.避免把过程当作目标和结果
  当前,关于石油央企的改革,大家讨论得最多的是“混合所有制”。《决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于是,混合所有制被“炒”得轰轰烈烈,几乎成了改革的“救命稻草”,似乎只要“混”了,央企就成功转型了,一切问题也都解决了。
  笔者以为,混合所有制只是国企改革的一种方法或路径,而不是改革的目标和结果,千万不要把改革的过程与结果混为一谈。石油央企改革的总目标是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激发一切生产要素的活力,打造具有世界水平的跨国能源公司,同时兼顾公平公正和社会责任。一切改革的方式方法都要为这个总目标服务,包括混合所有制。
  其实,《决定》中提出的要打造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跨国企业”才是包括石油央企在内的中国大型国企改革的终极目标。只有拥有一批真正意义上的世界级企业,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有厚实的根基,“中国梦”的实现才能有物质基础。一切改革措施要围绕这个目标进行,只要有利于此目标的实现,无论是否“混合”并不重要。说到底,混合所有制是“器物”层面的内容,而世界级企业才是战略层面的终极目标。
  2.避免旧瓶装新酒
  《决定》指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因此有社会传言,将在央企与国资委中间成立“汇金二号”,采取类似新加坡“淡马锡”的管理模式等。
  其实,所谓成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早在十多年前就提出的老办法(参阅吴敬琏先生的《改革:我们正在过大关》,2002),是一种典型的“旧瓶装新酒”。笔者以为,此次全面深化改革,种种改革举措一定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就成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而言,需要进行深入的差异化研究。
  例如,可以根据企业对国家安全的作用和企业所在行业的市场属性,对国企进行分类,按不同类别的国企设置不同类型的资本管理平台,实施差异化管理;借助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实行政府(作为出资人)管平台、平台管董事会,平台以上实施“党管干部”,平台以下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现“政企分开”。
  3.避免对所谓垄断企业采取一棍子打死的粗暴做法
  当前,不少媒体的声音对石油央企大有一拆了之、一分了之之势,三大石油公司已经完全被部分媒体“妖魔化”。笔者以为,在逞口舌之快之余,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切不可被社会上的所谓借由反对“垄断”、“腐败”之声等牵着鼻子走。
  一方面,从150多年的世界石油发展史来看,石油行业自身似乎有着“垄断”的基因。
  从洛克菲勒的标准石油公司,到“石油七姊妹”(新泽西标准石油公司、纽约标准石油公司、加利福尼亚标准石油公司、德士古、海湾石油公司、英国波斯石油公司、壳牌)和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再到2007年以来的“新石油七姊妹”(沙特阿美石油公司、俄罗斯天然气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伊朗国家石油公司、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和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表明一直以来,世界石油工业就一直处于某种程度上的自然垄断、寡头垄断或垄断竞争状态。
  另一方面,目前对于中国石油行业的改革仍然处于争论期或百家争鸣阶段。从中国石油行业的发展现状看,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以及中化、延长等石油公司,在特定的历史和政策背景下,基本处于垄断竞争(也有人认为是寡头垄断)状态。
  从整个矿产行业发展来看,既有煤炭行业上游过度市场化的前车之鉴,又有铁矿石产业碎片化后被国外企业逐一击垮的教训。因此,国企改革一定要多倾听、多调研、多研究,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拆分”只是一家之言,还有更多林立的观点和激烈的争论。听从片面之词的改革,是对国有优质资产不负责任的行为。
  4.避免导致零和博弈或双输的局面
  改革的目的在于通过改革“做大蛋糕”、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分蛋糕”机制,使得利益相关方都能够从中受益。从这个意义上讲,1978年以来的中国改革开放就是双赢的成功改革,而前苏联时期戈尔巴乔夫领导的改革就是一种双输的改革。
  笔者以为,如果石油央企的改革不能创造价值,而只是简单的分拆和重组,就只会进入零和博弈或双输的死胡同。如果通过体制改革、机制优化、增强激励等措施,使央企实现降低成本、激发创新动力、破除企业发展瓶颈等,就可以释放改革红利、解放生产力,实现改革发展的共赢或多赢局面。
  二、央企改革须回归行业、企业和管理的本质
  改革的过程注定充满争议。在制定石油央企全面深化改革方案的过程中,一定要形成共识、建立标准。大道至简、殊途同归,石油央企的改革须回归石油行业、企业和管理的本质。
  1.回归石油行业的本质
  与其他行业相比,石油行业有着自己独特的特征,笔者概括为以下十一个方面:产业链条长、行业集中度高、国际化程度高、项目周期长、投资风险高、利润空间大、规模效应强、技术要求高、管理是关键、合作是主流、政治色彩浓。以全球化为例,石油行业向来是全球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其本质就是产业的市场化和专业化。
  在改革过程中,应尊重石油行业自身的特点,机制优化须以市场化为原则、尽量减少行政指令,组织重组须以专业化为方向、提升工作效率,改革大势应符合石油产业发展规律、回归石油行业的本质,不能动辄以私有化、分拆为改革方向。
  2.回归企业的本质
  科斯指出,企业本质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机制,是一种替代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组织。企业通过提供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满足客户的需要,从而获得一定的收益。石油央企作为特殊的国有企业,肩负着经济、政治、社会三大责任。
  从企业持续发展的角度看,石油央企首先要承担的是经济责任,其次才是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石油央企的产品是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和化工品等基本生产生活资料,客户是国家和社会大众,收益就是利润。在改革过程中,应回归企业的本质,统筹考虑国家、社会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平衡,以效益为先,保持企业健康有效可持续发展。
  3.回归管理的本质
  彼得·德鲁克认为:“管理是一种实践,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其验证不在于逻辑,而在于成果;其惟一权威就是成就(业绩)。”
  总结彼得·德鲁克的观点,管理的本质是一种观念而非技术,是自由而非控制;
  是实务而非理论,是绩效而非潜能;
  是责任而非权利,是贡献而非升迁;
  是机会而非问题,是简单而非复杂。
  在改革中,应回归管理的本质,改革需要相互争论,但更需要大胆实践;
  需要勇于探索,但更需要顶层设计;
  需要问题导向,但更需要大局意识;
  需要改变现状,但更需要持续改善。
  三、对央企改革的几点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尝试提出推进石油央企全面深化改革的四项具体建议。
  1.明确战略目标,增强战略定力
  战略决定改革方向,战略目标必须清晰。当前,尽管具体表述略有不同,但三大石油央企基本上都确立了类似“建设具有世界水平的跨国能源公司”的战略目标。
  笔者以为,好战略不能仅仅是“口号”,更需要细化的指导方针及一系列连贯的行动方案。好战略一定是企业在有限资源情况下做出的最优选择,一定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好的改革方案必须在利益取舍上作出决断。与此同时,战略定力更为重要,看准了目标就要顶住压力去做。不管如何抉择,战略选择和战略执行需要勇气和魄力,改革注定是要有成本和阻力的,推进改革需要披荆斩棘。
  2.携手民企,共同开发海外市场
  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石油央企国内业务的局部“谨慎稳妥”地推行着。这条路在国内以前没人走过,摸着石头过河是对的,这不难理解。但是,我们可以将视野放得再开阔一点。当年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先农村后城市,石油央企的改革为什么不可以先海外业务再国内业务呢?
  经过长期的跨国经营摸索,“三桶油”的国际化业务已具有相当的规模,我们的民营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参股的方式,以联合作业或成立合资公司的形式,参与石油央企的海外项目运作,与石油央企一道实施国际化经营。海外项目联合作业是市场化的,非常透明,国际石油界有一套非常成熟的油气合作规则。一旦在海外业务上合作成功,再推广应用至国内业务,可以快速提升央企和民企的国际化水平。
  3.谨慎推动一体化模式,着力推进专业化重组
  石油央企一般都是上下游一体化模式,但是在资本市场上市目前只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以中国石油为代表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或称之为“航空母舰式”,特点是母公司对于上市、托管业务实行高度集中化管理,资本市场市值主要体现在股份公司一家;
  另一种是以中国海油、中国石化为代表的专业化重组模式,或称之为“联合舰队式”,特点是母公司作为控股公司拥有石油公司、服务公司、基地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资本市场价值体现在多家上市公司。从实践来看,后一种模式更符合当前的发展阶段,更符合市场化、专业化、全球化的发展方向,因此,此轮改革应更加注重企业的专业化、市场化。
  4.注重公司治理,构建“橄榄型”组织架构
  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企改革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在改革过程中,应切实完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让董事会真正发挥决策作用,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熟悉和精通石油业务,可以考虑让兄弟央企、成功民企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这样可以相互学习和借鉴,避免重大的决策失误。
  同时,监事会应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经理层应实现市场化运作,发挥职业经理人的作用,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在组织架构调整优化上,建议借鉴跨国石油公司的典型做法,构建“橄榄型”的组织构架,即总部聚焦于发展战略、投资控制、标准及政策制定,强化专业化板块的业务链垂直管控能力,强化地区公司的本地化响应能力,人力资源分布形成两头人员精、中间支持强的格局,逐步形成专业化管理和本地化响应高度融合的全球化运营管理模式。
  石油央企的改革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总体上,笔者对石油央企改革的前景是乐观的,只要我们围绕打造“世界级水平的跨国企业”这个战略目标不动摇,前途就一定是光明的,但是道路也可能会是曲折的,不排除出现挫折、反复甚至是倒退的现象。
  邓小平先生曾经说过:“要防止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引用大文豪狄更斯在描绘当年英国社会转型时期时说过的一席话作为本文的结尾:“这里是希望的春天,又是失望的冬天。我们正在走向天堂,也有可能走向相反的方向。”(原载《国际石油经济》,其他作者为赵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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