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负责任的安全央企
[中国石化新闻网2014-11-21]
11月22日,是中国石化首个安全生产警示日。
一年来,中国石化痛定思痛,深刻吸取“11·22”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全力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在事故周年警示节点上,我们应当进一步深刻反思,把惨痛教训转化为不断前行的动力,努力打造负责任的安全央企。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一年来,公司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11·22”事故现场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在从严管理上下功夫,在转变作风上下功夫,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对照总书记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头;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狠抓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等;开展全方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建立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经历了“11·22”事故,我们对“安全生产大于天、安全责任重于山”的内涵有了更真切的体会。安全生产既是经济和社会问题,又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特别是作为“共和国长子”,中国石化更应该不负众望,在安全生产、企业管理等各个方面当先锋、做表率、树标杆。打造安全央企、实现安全发展,是让中央放心、人民满意的首要前提。只有这样,才能讲述好故事、传递好声音、展示好形象。
经历了“11·22”事故,我们对“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中国石化不仅仅要为社会提供安全的产品,更要为人民群众、广大员工提供安全的环境。石油石化行业是公认的安全风险最高的行业之一,那么我们就更应该把“安全第一”作为企业发展的先决条件,把“生命至上”作为得失取舍的价值标准,把“保一方平安”作为不懈追求的工作目标,扎根在头脑中、落实到行动上。
我们深知,尽管中国石化有着良好的安全管理传统和安全文化氛围,尽管广大干部员工都积极投身这场安全生产保卫战,但当前安全生产水平离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在近日召开的集团公司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傅成玉董事长严厉指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思想麻痹、意识淡薄,制度不实、管理不严,责任心严重缺失,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尽快加以解决。
当前,中国石化的改革发展环境发生不少新变化、面临不少新挑战。前不久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也对国有企业从严治党、依法治企提出了更高要求。即将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新《环境保护法》在责任划分、处罚程度等方面有重大调整,将给企业带来深远影响。诸如此类的新变化,都是我们必须积极适应的新常态。中国石化要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依法经营、依法治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高安全环保工作水平,努力实现清洁、安全、可持续发展。
人们常说,时间会冲淡一切,但我们永远不会忘记“11·22”事故沉痛教训。我们深知:只有直面事故,才能警钟长鸣;只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下大力气,用硬措施,才能筑牢安全大堤,做一个负责任的安全央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