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管网建设发展即将迎来新格局
27年“老标准”将被打破,“新标准”修编“利好”
[中国海洋石油报2014-08-15]
日前,国家能源局和国家铁路局向能源、铁路等相关单位企业下发了《油气输送管道与铁路交汇工程技术与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原来实施了27年之久的《原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与铁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下称“原两部规定”)“老标准”将被打破,油气输送管道的建设发展将迎来新的格局。
近年来,我国铁路和油气管道建设迅猛发展,由于油气管道和铁路均具有长距离运输的特点,且工程建设中交叉、并行的情况多而复杂,原石油工业部和原铁道部在1987年共同颁布了“原两部规定”。到目前,“原两部规定”的内容已不能适应管道与铁路工程和管理要求,如何进行合理化修编成为石油天然气行业一直关注的焦点。
交叉角度由45度调整为30度
2012年7月,国家能源局组织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开展了油气管道与公路、铁路相互关系问题的研究。2013年12月,国家相关部门启动对“原两部规定”的正式修编工作,并形成《征求意见稿》。
相比“原两部规定”,《征求意见稿》在油气管道的交叉角度、桥涵道口交叉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利好性”修改。
在交叉角度方面,“原两部规定”第三条:“在油、气管道或铁路选线设计时,应避免交叉。如需交叉,宜采用垂直交叉,特殊情况需要斜交时,夹角不宜小于45度”,而《征求意见稿》则将这一角度下限调整为30度。而对于铁路桥梁与管道交叉,在对管道采取辅助防护措施(包括施工中防护、增加管道标志)后,交叉角可小于30度。
此外,“原两部规定”第四条,“油、气管道与铁路不应在站场、既有桥涵、道口等建筑物和设备下相互交叉。”事实上,现在长距离大跨度铁路桥梁比比皆是,无条件限制管道和铁路不能在桥下交叉,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不能满足工程要求,这一规定也根据实际情况做了相关修改。
铁路安全关键位置不能交叉
《征求意见稿》在为油气管道“开路”的同时,也对管道与铁路并行的安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在管道与铁路“相遇关系”的原则中,“安全”依然作为优先考虑因素放在第一项原则。《征求意见稿》明确,“当工程的地点或时间危及到周围人群或环境的健康、安全、风俗等因素的时候,工程需避让或采取规避风险的措施。”
《征求意见稿》第六条还严格规定,管道与铁路不应在大型客站、编组站、变电站、动车段、道岔位置交叉。专家表示,“上述这些位置都是铁路安全的关键位置。若出现上述位置必须交叉的情况,一般要将管道改线处理,或采用特殊防护措施处理。”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管道与铁路用地界和铁路中心线的并行距离要求、并行段电流干扰排除、管道与铁路桥梁和隧道并行工程技术要求,以及铁路与油气场、站的距离等内容。
在穿越铁路方式上,“原两部规定”中的“钢套管”穿越容易腐蚀,且影响管道的安全保护。近年来,管道的顶管、盾构、定向钻等穿越技术有很大进步,已淘汰了“钢套管”穿越技术,因此这一穿越方式也从“原两部规定”中删除。
油气管网将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油气管网格局初步形成,总里程达到10.6万公里,超出高速公路1万公里,覆盖我国31个省区市和特别行政区,让近10亿人口受益。
未来,我国的油气管网将进入更加高速发展的阶段。近日发布的《2014中国油气产业发展分析与展望报告蓝皮书》预测,“今后,中国油气管道建设将朝着大口径、大流量和立体网络化方向发展,油气管道总里程2020年将超过15万公里,形成资源多元、调运灵活和供应稳定的全国能源保障系统。”
气电集团广东管网线路工程师李光凯表示,尽管目前油气管道行业建设发展“如火如荼”,但在现实中油气管道建设往往要给铁路、公路等行业“让道”,这让油气管道行业“很受伤”。
今年6月30日,西南油气田华油重庆凯源公司的两条天然气管道,便由于与渝黔铁路货车线交叉重叠,后来经过历时5个月的迁建,管道为渝黔铁路货车线“让路”。2009年12月,为满足宁杭城际铁路(湖州段)建设需要,施工人员对一段直径813毫米、长度800多米的天然气高压管线进行了搬移。
李光凯表示,以前油气管道与铁路交汇时,管道企业明显要吃亏一些,如今新规定的出台,在严格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也兼顾了管道企业的建设与发展,从而让管道建设发展迎来新的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