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能源获福建首批高速加气经营许可
[中国海洋石油报2014-04-02]3月27日获悉,气电集团福建新能源公司赤港、朴里服务区4座加气站获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高速汽车加气经营许可证。
2009年,福建省政府批准福建新能源为全省汽车加气项目具体执行单位。同年,福建新能源与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公司签订高速公路加气站建设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海西高速汽车加气站建设。
2012年,福建新能源在福建泉州境内的沈海高速朴里服务区建成了福建首对高速公路汽车加气站,并于当年1月投入试生产运营,一举打破了福建高速汽车加气市场的空白局面。
目前,福建新能源高速汽车加气项目已初成规模。到2015年,公司将在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各服务区建设20座加气站,形成覆盖福建主要高速公路网络的加气站体系,满足各类天然气车辆的用气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