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首次将“纯洁性建设”列入党建主线应对新挑战
当下的中国正处在社会思潮多元、利益格局多变的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一些中共党员在思想上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开始动摇,出现“信仰危机”;工作上干劲不足、落实不力、纪律不严、政令不畅,贪污腐化、官僚主义现象时有发生,出现“信任危机”。尤其是近一段时期以来极个别党内高层领导的腐败问题,在民众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这些都是党员队伍不纯洁的表现,不仅关系党的声誉,更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十八大代表、贵州省毕节市委常委、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杨兴友说。
党建专家普遍认为,保障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关键要把握住“内因”和“外因”两大因素。“内因”是要求党员自身要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外因”则需要通过制度和法律的保障,严厉惩治预防腐败、严明党纪、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这些在十八大报告中均有体现。
杨兴友尤其看重“内因”。他对报告中提出的“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这些表述印象深刻。
“这些提法新颖实在、与时俱进,从多个层面对我们党员的能力建设和形象塑造上提出高标准。”杨兴友说,具有人格力量的领导干部,能通过自身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行为表现,不断提高自己非权力的影响力,用人格力量凝聚人心,鼓舞斗志。
“如果每一个党员都表现出人格力量,乘以8200万,那将是多大的‘正能量’。有了这么多的‘正能量’,还怕党员队伍不纯洁吗?”十八大代表、安徽省委副书记孙金龙说。
而在十八大代表、民营企业家葛浩新看来,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每个党员能提升人格力量固然好,但不能全部寄希望于个人修养,制度法律的监管保障更为重要。
“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党员也是人,一旦自我要求不严或者意志不坚定,很难保证其纯洁性。在加强自我修养的同时,必须以法制化推进党的纯洁性建设,要按党和国家的制度和法律办事、按党章办事,让法治的精神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中得以弘扬,让法治的权威在保持党的纯洁性中得以体现。”葛浩新说。
十八大报告中的诸多表述宣示了中国惩治预防腐败的决心和魄力,受到海外舆论的普遍关注。美国《华盛顿邮报》说,胡锦涛谈到反腐败问题时使用了严厉的措辞,强调了在党内加强纪检制度的重要性。
党建专家指出,加强党的纯洁性首先要严格流程:第一步,严格党员培养、考核、发展各项程序;第二步,健全党性党风党纪定期分析评估制度;最后一个步骤尤为重要,要严格党内的考核评价机制,对不合格党员要劝退、除名、开除党籍。
“中共自建党以来就非常重视党建工作,更难能可贵的是能够因应人民期待、顺应形势、适应变化,这是‘百年大党’能够持续‘保鲜’的一大秘诀。”戴焰军说。(记者李云路周芙蓉蔡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