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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将覆盖国内油气生产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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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将覆盖国内油气生产半壁江山
201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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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上海证券报2010年7月8日] 作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一部分,中央将在西部地区对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这意味着这一重大改革将扩大至整个西部地区。业内人士指出,推广后,国内将近一半的油气生产当量都被覆盖,
“西部12个省份中,包括中石油第二大油田——长庆油田、西南油气田,以及中石化的普光气田等。可以说,中国油气生产的半壁江山将纳入资源税改革覆盖范围。”北京石油专家
韩学功
教授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记者了解到,长庆油田不仅是中石油第二大油田,更已在去年12月超过胜利油田,成为中国的第二大油田。
他认为,资源税改革范围一旦扩大,则意味着中石油、中石化的利润会受到影响。相比之下,中石油的资源优势仍然比中石化更明显,在资源税改革中受到的影响也相应比中石化更大。“但相应的,类似特别收益金这样的临时性办法也应当有所改变。”
“粗略估算的话,西部12个省份全部纳入资源税改革范围后,中石油、中石化受影响的利润大约是新疆资源税改革后所受影响的两倍。”据交银国际资深分析师贺炜测算,新疆资源税改革后影响中石油每股收益约1分钱。由此,推广后影响到的每股收益可能在2分钱左右。
在他看来,只有当大庆油田、辽河油田等重量级油气田全部进入资源税改革范围后,改革的影响才会逐渐显露。
“这项改革向全国推广是早晚的事情。但东部地区相对西部更富裕,不像西部对资源税改革的需求那么强烈。”韩学功说。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天然气专家
刘毅军
教授则向本报记者表示,原先业内估计新疆资源税改革试点半年后才向全国推广,目前看来时间有所提前。但由于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并未提及资源税改革向西部12个省份扩大的时间表,因此也很难确定近期是否会执行。
“当然,目前的确是推进资源税改革的一个有利时间窗。中央可能也是考虑机不可失,所以加快了改革步骤。”刘毅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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