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频遭“尴尬”局面待解
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占比仅5%,“十三五”发展任务更为艰巨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2016-09-01]
8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5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这是我国能源主管机构首次公布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年度监测和评价结果。
《报告》显示,到2015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4.8亿千瓦。
其中,水电装机(不含抽水蓄能机组)3.0亿千瓦,发电量10985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9.6%;风电装机1.29亿千瓦,发电量1863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3.3%;光伏发电装机4318万千瓦,发电量392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0.7%;生物质发电装机1031万千瓦,发电量52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0.9%。
多位行业人士表示,虽然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规模较大,但在能源消费和电力消纳中的占比都较低,“十三五”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依然面临很大挑战。
非水电可再生能源仅占5%
根据《报告》,2015年,包含水电在内,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3625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4.5%。
其中,云南、西藏、四川、青海和广西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排名靠前,分别为85.7%、84.4%、79.1%、70%、57.7%;山东、天津、河北、北京、山西排名靠后,消纳比重分别为6.4%、7.8%、8.2%、8.5%、8.8%。
具体到非水可再生能源,《报告》指出,2015年,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277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中的比重约为5%。
其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排名在前的5个省区分别为青海(13.5%)、宁夏(13.4%)、吉林(12.2%)、内蒙古(12%)、甘肃(11.4%),排名在后的5个省区分别为广西(1%)、四川(1.4%)、重庆(1.4%)、广东(1.8%)、贵州(2%)。
根据《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2020年我国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需要达到全社会用电量的9%,才能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15%的发展目标。而《报告》显示,2015年这一指标仅为5%。因此,“十三五”期间,我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依然面临很大挑战。
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告诉本报记者,要实现9%这一目标,在2016年至2020年的5年时间中,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需提高4个百分点,这就意味着非水可再生能源必须年增0.8%以上。
“而另据测算,2011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约占当年全部发电量的2.2%,到2015年为5%。也就是说,在‘十二五’期间,即便我国非水可再生能源发展迅猛,其在全部发电量中的年均占比增幅也仅为0.56%。因此,若想在‘十三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继续增长的同时,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年均增长0.8%,需要比‘十二五’期间做出更多努力。”秦海岩说。
通过对比目标引导制度中提出的各省区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与报告中2015年各省区现状可以发现,目前仅有宁夏和青海两地达标,而陕西、海南和辽宁等地差距过半,大部分省份将在“十三五”期间面临较大压力。
弃风限电异常严峻
《报告》同时通报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限制出力情况。
根据《报告》,2015年,我国弃风限电形势严峻,全国弃风电量33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3亿千瓦时。其中,甘肃弃风电量82亿千瓦时、弃风率39%,新疆弃风电量70亿千瓦时、弃风率32%,吉林弃风电量27亿千瓦时、弃风率32%,内蒙古弃风电量91亿千瓦时、弃风率18%。
西北地区同时出现了弃光现象,其中甘肃弃光电量26亿千瓦时、弃光率31%,新疆弃光电量18亿千瓦时、弃光率26%。
“甘肃2015年弃风率、弃光率全国第一,由于缺乏协调规划,加之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落实不力,随着其规模的扩大,省内的弃风弃光状况加剧。”一位行业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在电力过剩的背景下,国家政府部门与地方政府应努力协调好各种电源之间的关系,确保可再生能源的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能够在各地得到执行。”
秦海岩表示,《报告》的发布一方面为地方制修订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提供指导,另一方面也便于省级行政区之间相互寻找差距。
据了解,为做好定期通报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情况工作,我国将建立国家和省级两个层次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监测体系。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统计部门,按年度监测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三个关键指标,并上报国家能源局。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2016-09-02]
央企公司制改制明年底完成
专家称,整体上市是推进国企股份制改革重要方向
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资委划定公司制改制时间表,并积极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中央企业要在2017年底完成公司制改制。与此同时,各地方国企也将积极推进所属全民所有制的改制工作,力争今明两年完成这项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人士告诉记者,下一步的国企改革路径,在公有制多元化股权改革的同时,还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解决“国企不愿意混,民企不敢混,企业难以混”的问题,在内部治理机制上,通过混合所有制引入市场机制。“在股份制和公司制改革完成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深化治理结构的改革,包括规范董事长、总经理的行权行为,真正解决董事会虚设的问题,依法落实董事会应有责任。”他表示。
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推进股份制改革和整体上市为主导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无疑是本轮国企改革的重头戏。国务院曾下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对于国有企业整体上市给予了高度重视,强调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但是,必须看到,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仍处在市场化改革的关键阶段,由于外需不足,内需预期不稳定,企业增长模式和经营方式还比较粗放等多重原因,不少地方监管企业经济效益出现明显下滑的现象。
“长期以来,改革的举措很多,深究起来,突破性的改革举措并不常见。”一位国企人士表示,实际上,不管是股份制改革,还是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都须建立在基本问题厘清的基础上,才能行之有效地推动改革。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国有企业改革面临两个问题:国有企业的治理问题,即做实董事会制度的迫切性;还有就是体制机制问题,即制度细节方面的厘清。下一步特别要关注的是,央企一级公司如何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制,一些具备条件的国有上市公司如何通过股权、现金、融资等方式实施跨区域的并购重组。
记者日前从国资委了解到,目前国企改革的十项改革试点已经全面展开,包括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薪酬改革、投资运营公司、兼并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等十项内容,目前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已经把这十项试点分工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也正在按照分工研究方案。
另一方面,地方国企改革已经进入全面加速期。上海、广东、山东、江西等多省市近期纷纷制定相关细化方案和试点计划,加速国企改革步伐,其中,在分类监管基础上,继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股份制改革和整体上市将成为下一步改革重点。以江西省公布的国企改革方案为例,其中明确五年基本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70%左右的国企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同时加快推进国企特别是竞争性领域企业改制上市,5年左右时间省属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提高到60%。
一位央企人士表示,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从国有企业集团层面来看,混改难度较大,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应放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国企的分、子公司,通过合理确定国有股比重、完善公司治理,理顺政企关系,遏制贪腐案件,提高市场化水平,优化管理体制机制,从而发挥非公资本的作用,推进整体上市。
“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是国企股份制改革的重要方向,有利于解决国企体制机制弊端。”李锦表示,截至2014年底,央企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的共有35家,通过整体上市可以优化股权结构,解决“一股独大”问题,有利于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创造条件,有利于为保护中小投资人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供制度性保障,有利于国有资本流动做强做优做大,有利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他还表示,目前国企改革仍存在很多问题,包括市场主体地位还没有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完善,经营效益不高,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很多,监管体制有待完善等。
此外,多位专家表示,在国企改革提速的同时,如何守住“底线”成为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本轮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灰色地带”加强监管,保证国企改革顺利进行,是实现本轮国企改革目标的“底线”。
他还进一步提出,分布式能源未来发展的关键技术有,云端大数据分析技术;信息能量交互分析技术,对多能源模块的能源信息进行深度信息挖掘;广域综合能源协同集成调度技术,整合能源互联网框架下多个分布式能源模块的核心技术,主要应用在能源供应侧和能源需求侧两方面。
北京恩耐特分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冯江华认为,分布式能源就是夹在用户和电网之间的一个能源系统。节能就能创造利益,这是一种新型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