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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石油公司发展战略转“攻”为“守”

2015-04-17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我国石油消费峰值将在2027年到来。”6月17日,中国工程院院士、中石化科技委资深委员王基铭在由中国石化联合会主办的亚洲炼油和石化科技大会上指出。
  替代燃料影响力增加
  2000年以来,中国石油需求年均增长约6.5%,世界平均增速约为1.2%。近10年来,中国石油需求增长约占全球增量的一半。此前,IEA在2014年的《世界能源展望》报告中称,中国将在2030年前后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石油需求国,2030—2040年需求达到峰值,约为7.9亿吨。
  未来中国石油替代燃料将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中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柯晓明此前曾指出,替代燃料对石油需求消费的影响将越来越大。他认为,2020年之前,天然气是我国主要车用替代燃料,之后电动车将成为主要替代力量。
  王基铭指出,在重视替代发展的情况下,预计2027年我国石油需求将达到6.8-7.0亿吨的峰值,2027-2040年需求将保持相对稳定,2040年以后需求下降速度将会加快。与此同时,我国汽油消费将在2025年左右达到峰值,需求量为1.7亿吨,柴油预计将在2017年达到1.75亿吨的平台期,而航煤、化工轻油、液化气将持续增长到2030年。
  “特别电动汽车,若未来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产业规模将超出想象,石油消费峰会因此进一步前移。”柯晓明说。
  石化产品增长空间有限
  纵观世界炼油行业,原料轻质化、多元化的趋势明显,产品高端化、差异化将深入发展,亚洲仍将是全球石化产品需求增长中心。
  随着中国炼油行业进入优化调整结构、由大走强的新阶段,大型化、基地化及炼化一体化程度上升,清洁生产、绿色生产进一步推进。“我们判断石化产品实际增长空间有限,今后主要不是量的扩大,而是质的提高,向中高端发展。”王基铭说。
  随着石化工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经济进入“新常态”,国内石化市场的需求将进入增长平缓期,石化生产要进入到过剩产能的消化期,产品质量进入档次的提升期,石化产品进入市场竞争的激烈期,石化企业的发展将进入转型创新期。
  王基铭进一步预计,到2015-2020年我国石化产品消费量的年平均增速在5%左右,2020年以后,将会进一步降至4%以下。2000-2014年,国内乙烯消费增速平均为7.7%,预计2015-2020年增速将降至4.4%。预计到2020年,三大合成材料的消费量将达到1.5亿吨/年,其中五大合成树脂(PP、PE、PVC、PS、ABS)的消费量达到8570万吨,年均增速为5%。2020-2025年合成树脂消费量的年均增速预计将降为3.1%,2025年合成树脂人均消费量将达71Kg,相当于日本的消费峰值。

一壳牌公司为例,2010年公司原油产量与天然气产量基本相同。2010年之后,这一比例逐年下降,2013年原油产量相当于天然༲ํ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2015-06-25]
  传闻已久的环境保护税法终见曙光,6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将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据分析,这部法律今年年底可能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即使一切顺利环保税也可能要到2017年才会开征。不管怎样,这部酝酿近十年之久的重要法律已进入出台倒计时。
  目前国际上的环境税,大致包括碳税、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等五种。美国多年来坚持环保税收政策,虽然汽车数量不断增加,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比上世纪70年代减少了80%,空气质量得到很大改善,这给中国以启示。但中国加快环保税立法,不仅是借鉴发达国家尤其是欧洲国家的经验,同时也是特殊国情所决定。
  中国现行税制中,虽然一些税种如消费税、资源税和车船税等涉及了环境保护内容,但制度设计着重于环保资金的筹集和对企业排污行为的末端治理,不能象税收那样发挥对企业行为的事前导引作用,因而效果差强人意。可以说,征收环境税无疑将促进企业节能减排,主动保护与改善环境。
  过去向企业征收的排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属于法定税收,这使得征收过程易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干预,往往造成排污费收取标准不能严格按监测数据进行。虽说排污费专项收入、入地方国库,支出也是专项安排环保项目,但征收的钱是否足额用在了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上,是否被地方政府和部门截留、挪用,显然要打一个大问号。这就要求出台专门性税种,降低排污费收取中的过大自由裁量权,既让污染者付出更多代价,也让税收能够用于污染治理。
  我国推进财税体制的深度改革,也要求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立法先行,逐步推进费改税,而当前石油煤炭等主要能源价格处于低位,通胀压力也较小,开征环境保护税带来的企业运行成本上升,对宏观层面整体经济运行的影响也不大,在环境问题凸显的背景下,企业和民众对出台保护环境措施也更容易接受,这为加快环境税立法,尽快推进环境税改革提供了有利时机。
  理论上讲,开征环境税,对工业企业不会造成负担增加、成本上升、困难增大的结果。一者,能源价格低位,企业对环境税征收负担相对容易消化;二者,从征求意见看,环保税规定的税额标准与现行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基本一致。需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企业实际情况做具体分析。
  对于能源企业,开征环境保护税可能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大。其一,能源企业本来是污染大户,火电、煤炭、采矿、化工、石化都被列入“重点监控(排污)纳税人”之列,国家对重点监控(排污)纳税人实行自动监控。加之应税污染物的计量方法、计税标准和方法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明确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计算”,税收征缴更刚性,行政部门自由裁量权小了,这决定了能源企业过往通过讨价还价少付排污费的那一套“公关”策略失效,缴税可能比过去污染排放费大幅增加,甚至因超标而受加倍处罚的可能性也增大,环境成本因此会增大。
  环保税的应税污染物主要是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工业噪声等4类,4大类中又分了很多小类,几乎囊括了能源企业排放的全部污染物。比如电厂,排放的污染物种类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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